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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

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0.2g.jpg

【成  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培美曲塞二钠。

【性  状】

本品为白色至淡黄色或微黄绿色的冷冻干燥固体。

【适  应  症】

非小细胞肺癌

本品与顺铂联合,适用于局部晚期或者转移性非鳞状细胞型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一线化疗。

本品单药适用于经 4 个周期以铂类为基础的一线化疗后未出现进展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的非鳞状细胞型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维持治疗。

本品单药适用于既往接受一线化疗后出现进展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状细胞型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治疗。

不推荐本品在以组织学为鳞状细胞癌为主的患者中使用。

恶性胸膜间皮瘤

本品联合顺铂用于治疗无法手术的恶性胸膜间皮瘤。

【规  格】

以培美曲塞(C20H21N5O6)计,(1)0.1g (2)0.2g

【用法用量】

本品必须在有抗肿瘤化疗应用经验的合格医师的指导下使用。本品只能用于静脉输注。

其溶液的配制必须按照“静脉输注溶液的配制”的说明进行。

本品与顺铂联用:

非鳞状细胞型非小细胞肺癌和恶性胸膜间皮瘤

本品的推荐剂量为 500mg/m2 体表面积(BSA),静脉输注 10 分钟以上。每 21 天为一周期,在每周期的第 1 天给药。顺铂的推荐剂量为 75mg/m2 BSA,静脉输注时间应超过 2 小时,应在 21 天周期的第 1 天培美曲塞给药结束约 30 分钟后再给予顺铂。接受顺铂治疗之前和 / 或之后必须接受充分的止吐和适宜的水化治疗(具体给药建议可参见顺铂说明书)。

本品单独用药:

非鳞状细胞型非小细胞肺癌

对于既往接受过化疗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本品的推荐剂量为 500mg/m2 BSA,静脉输注 10 分钟以上。每 21 天为一周期,在每周期的第 1 天给药。

预防毒性用药

补充维生素

为了减轻毒性,必须指导接受培美曲塞治疗的患者每日口服叶酸制剂或含叶酸的复合维生素(350~1000μg)。在首次培美曲塞给药前 7 天中,至少有 5 天每日必须口服一次叶酸而且在整个治疗过程中直至培美曲塞末次给药后 21 天应继续口服叶酸。在培美曲塞首次给药前一周中,患者还必须接受一次维生素 B12(1000μg)肌肉注射,此后每 3 个周期注射一次。在以后的维生素 B12 注射时,可以与培美曲塞安排在同一天。

补充皮质类固醇

地塞米松(或同类药物)预服给药可以降低皮肤反应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在培美曲塞给药前一天、给药当天和给药后一天进行地塞米松 4mg 每日两次口服给药(见【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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