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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第二款适用原则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4 信息来源: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中药饮片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统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依法开展中药饮片案件查处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适用原则的指导意见》(见附件1),现予印发。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2年2月21日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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